液化氣罐大家都不陌生,
像是家庭廚房、食堂伙房這些地方,
都可以經??吹?。
不過你知道嗎?
液化氣罐可是屬于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品,
使用和運輸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
運輸液化氣罐的車輛,包括駕駛員,
都需要擁有一定的資質手續。
但是許多商家為了盈利,
鋌而走險“要錢不要命”
漢壽公安近期在工作中
就查處了一起這樣的案件
2021年6月8日,漢壽縣公安局聶家橋派出所和縣燃氣辦執法大隊工作人員在聯合執法時發現,劉某喜在家中車庫里存放了十五個液化氣罐,但劉某喜并不具備任何運輸、儲存、買賣液化氣的資質。
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至派出所詢問。經依法查明,違法行為人劉某喜原來在漢壽燃氣部門辦理的送氣工證早已被吊銷,2020年6月又在桃源縣辦理了一張,2020年9月其證件被吊銷。在沒有任何資質的情況下,劉某喜仍繼續違規運輸、儲存、買賣液化氣。經詢問,違法行為人劉某喜對自己非法買賣、儲存、運輸危險物質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現違法行為人劉某喜因非法買賣、儲存、運輸危險物質被漢壽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液化氣屬易燃易爆物品,運輸都要嚴格按規定辦理“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許可證”,在沒有取得危險品運輸資格的情況下,非法運輸、存儲液化氣鋼瓶,將構成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行為。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